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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道路排水提升工程(2024年雨水排出口改造和部分路段积涝治理)
发布日期: 2024-10-23  源地址

1.招标条件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湖新区审批〔2024〕9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设计单位为湖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代建单位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道路排水提升工程(2024年雨水排出口改造和部分路段积涝治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投资估算约72000万元,工程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1、二环南路和二环西路交叉口雨水积涝点的改造工程:设置排水专管,收集积涝区域雨水后通过新建雨水泵站提升后排河,涉及排水明沟及 D300-1200 排水管道总长度约 2113米,建设一体化预制泵站一座,内径 3.8 米,地埋式,设计规模 4400 立方米/小时,含 2 台排涝泵,两用,单台泵设计流量 2200 立方米/小时,设计扬程 7 米;DN1000 雨水压力管长度约 456 米2、十一个雨水排口截污改造:将旱流污水提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污水厂处理,项目包括一体式截流泵站和闸门井各 11 座,泵站每座设计规模 500 立方米/天,设计 2 台潜污泵,一用一热备,单台泵设计流量 40 立方米/小时,设计扬程 10 米,内径 2.0 米,配套排水管道约 370 米。3、长湖路雨水积涝改造工程:设置一体式排涝泵站一座,内径 3.0 米,地埋式,设计规模 1500 立方米/小时,含 3 台排涝泵,三用,单台泵设计流量 500 立方米/小时,设计扬程8 米,配套排水管道约 70 米。建设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2.2招标范围:体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道路工程、安装、排水工程、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078.690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1)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2)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不少于1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 11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招标人需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 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30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代建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系人:朱工、汪工

话:0572-259875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 1155 号中新商务大厦 1402 室

联系人:李金娟、郭婷

话:17357226019

8.3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8.4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5 监督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2-2590110

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1013日至20241018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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