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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开发区区域300MWh储能电站项目-赛迈科4.95MW39.813MWh储能电站项目总承包(EPCO)
发布日期: 2024-10-14  源地址

长兴县开发区区域300MWh储能电站项目-赛迈科4.95MW/39.813MWh储能电站项目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兴县开发区区域300MWh储能电站项目-赛迈科4.95MW/39.813MWh储能电站项目总承包(EPCO)已由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330522-04-01-69352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经开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0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兴县开发区区域300MWh储能电站项目-赛迈科4.95MW/39.813MWh储能电站项目建设,采用EPC0总承包建设模式,具体技术要求、用途等详见招标文件。

2.2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设计、取得供电接入方案、设备和土建相关的采购及施工、设备安装、并网调试、并网资料整理、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和设备质保期的服务及后期运维(10年)更换1次电芯等。

①设计范围:涉及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等。

②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开工手续办理、一体化防水、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设备及材料卸车及储存、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开关站工程(若有)、土建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并网试运行、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

③总承包管理范围:包括工程全过程管理、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的办理、咨询服务(采购管理、专业软件使用等)、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总承包管理费,供水、供电等专业工程的配合管理服务,并网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所有性能测试等),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费用。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综合竣工验收、整体移交、项目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均包含在本项目内。

④运维范围:储能电站项目现场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电站运行维护、电站设备及辅助设施(电站设备、设备基础、栈房漏雨防护;行车、栈房和围栏等金属部件除锈防腐及维修、消防系统、排水系统、液冷系统)维护、消缺、计划检修、性能试验、技术监督、线路维护、电缆沟道排水清理、电站安保及保洁、所有设备(主设备及电站附属设施)备品备件的提供及更换、电量统计及储能电费结算、配合电网辅助服务及需求响应、特种设备检定及资质维护、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运维期自项目投产运营之日起10年,项目运维期内更换1次电芯。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办理完成并网手续,并需经国家电网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2.3工程总投资:4500万元。

2.4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工程专业丙级(新能源发电、风力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

4.投标人自201910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铅类电池储能设备供应或EPC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含);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9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9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1050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经开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A9地址: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201

联系人:邵工 联系人:唐工、郑工

电话:0572-6291545 电话:0572-625031113567261161

邮箱:/邮箱:609889036@qq.com

监督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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