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木桥头河河道整治工程及方谭河连通整治工程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以湖新区审批〔2024〕52号和湖新区审批〔2024〕54号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州新创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代建人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前期设计单位为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A3305300710000119014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城市防洪工程西南分区西部,(1)方谭河连通整治工程起点为康山大道方谭河桥西堍,沿康山大道西侧向北约260m。主要为新开挖河道,总长度约348m,河底高程-0.80m,河道底宽6.50m,堤距40.0m;(2)木桥头河河道整治工程起点为木桥头河与康山大道交叉处的塘家斗桥,终点为王家漾路以南约 130 米处,新开挖河道长度约250m,河底高程-0.80m,河道底宽6.50m,堤距40.0m,木桥头河东段疏通,长度约300m。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2.2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木桥头河河道整治工程及方谭河连通整治工程全部建安工程内容的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和相关服务。
2.3服务期:与施工同步((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包括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5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0月14日24:00招标人将于2024年10月17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数字证书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
5.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湖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新创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朱女士、周女士 电 话:0572-293967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 系 人:邓旭电 话:0572-2567837
监督管理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电话:0572-2590110
8.技术服务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书】 |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1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
2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
3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4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5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建设部颁发的除外)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证明材料: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网页打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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