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煤山镇尾水管网工程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2-330522-04-01-479242),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长兴合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山镇尾水管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000万元,工程概算1191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0397.8万元,建设规模:煤山镇尾水管网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尾水管全长约15.881km、新建顶管工作井(含接收井)29座、新建尾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3.0万m3/d(平均日))、尾水支管、管道附属构筑物及沿线道路、绿化修复等工程内容;新建尾水管采用顶管、地埋、架空三种方式施工,其中新建DN800尾水管长度约11.352km(包含岩石顶管长约2.623 km、埋地管长约5.056km、架空管长约3.673km);新建DN900尾水管长度约4.529km(包含岩石顶管长约0.188km、土方顶管长约0.170km、埋地管长约3.321km、架空管长约0.85km);尾水钢管全部采用螺旋焊缝钢管,最大管径DN900;顶管段总长约2.981km,套管包含DN1400螺旋焊缝钢管岩石顶管长约1.815km、DN1200钢筋砼F管岩石顶管长约0.996km、DN1200钢筋砼F管土方顶管长约0.170km,顶管施工段共16段,全部采用封闭式管道顶进泥水平衡工艺施工,其中1号顶管施工段为最长的超长顶管段,单长约0.740km;新建顶管工作井(含接收井)包括10m×4m顶管工作井4座、7m×4m顶管工作井14座、4m×3m顶管接收井11座,尾水支管包括DN500钢管长约100m、DN250钢管长约300m。建设地点:该项目拟建于长兴县煤山镇至小浦镇,起点位于煤青线与长牛铁路东北侧(煤山镇现状污水厂),终点与浦源污水厂 De710 尾水管相交。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设计答疑范围内新建尾水管、新建顶管工作井(含接收井)、新建尾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3.0万m3/d(平均日))、尾水支管、管道附属构筑物及沿线道路、绿化修复等工程内容,其中高压配电部分不列入本次发包范围,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答疑、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0167.9426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40 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 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2名);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9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2023年09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合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兴县煤山镇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2-6075048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四楼
联系人:李工、沈工
电话:0572-6067962
技术咨询电话:18768196690,联 系 人:韩工
监督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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