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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湖州东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钢琴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19  源地址

1.招标条件

湖州东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钢琴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6-330552-04-01-27236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湖州东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标段编号:A3305300710000198002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80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770万元,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面积约2233平方米,本项目为具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太湖度假区

2.2本次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内的扩建、加固、装修、布展、电气含专变、暖通、消防、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如有)、智能化、综合管线、气体灭火等专业设计工作。水务、燃气、通信、公变均不包含在服务范围内。

2.2.2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开竣工手续办理等总承包范围内扩建、加固、装修布展电气含专变暖通、消防、智能化、综合管线等。

2.2.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前后期(除涉及可研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监测、测绘等费用外)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水利、水土保持、交通、气象、排污、白蚁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资料存档备案、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除各单项验收费用外)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

本次招标控制价860.714445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3.?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负责施工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3.4□自日以来承接过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1)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1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919起(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919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5.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数字证书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199时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

7.联系方式

人:湖州东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5399号

人:胡德胜

话:0572-2717020

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8楼

人: 毕艳利

话:0572-2557288

箱: 928864217@qq.com

监管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电话:0572-2590110

8.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89日至2024814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