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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草田漾单元TH-10-01-08B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19  源地址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草田漾单元TH-10-01-08B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312-330552-04-01-956230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州城宸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估价约4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为:A3305300710000163002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长东片区草田漾单元TH-10-01-08B号地块,东侧为规划道路(前庄路),南侧为规划道路(木家漾路),西侧为规划道路(淳和路),北侧为规划道路(瑶台路)。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591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净用地面积 41062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12015平方米,代征绿化 283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1066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10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597平方米,计划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造价控制管理及工程监理等服务。

2.4服务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其中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797天,如有调整按实际为准,缺陷责任期内,监理负责保修期及审计期间的配合工作。

2.5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2.6建安费估算价:建安费约4.5亿元,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约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及以上”,监理单位为省外企业的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单位为省外企业的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注: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可忽略此项要求

3.1.3投标人须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1.4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个,合体牵头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岗位

岗位要求

数量

1

项目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

1

造价管理组

1

造价咨询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1

监理管理组

1

项目总监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

(项目总监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

2

房建专业

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1

3

机电安装专业

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1

4

市政专业

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1

5

房建专业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3

6

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1

注: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中除项目总监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外,其余项目管理人员11岗,不得兼任,在投标时必须确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3.所有人员应按合同承诺要求到位履约。

4.开工前需派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与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

5.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如评标时发现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否决其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造价咨询负责人同时任职期限是指:项目审计结束之日止。

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标办法》(湖建发【2022】50 号)的要求

3.4拟派项目总监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4.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信息记录;

3.4.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3.5其他:

3.5.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5.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自【2021】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未注册用户,应先办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手续。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99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87日至2024812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城宸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501号

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

联系人

曹家辉、胡锶嫄

吴丽芬、张仪

联系电话

0572-2822902

0572-2121029

监管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话:0572-2590110

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9.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10.远程不见面开标

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