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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消防工程(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发布日期: 2024-07-02  源地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消防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消防工程(重新招标)浙江省文物局浙文物函【2023】4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招标人为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消防工程(重新招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47万元,工程概算780万元,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0455.33平方米,为保护性建筑修缮工程。建设地点:长兴县煤山镇

2.2招标范围:1)新四军苏浙军区司令部旧址【国保,清代光绪年间建筑】;(2)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粟裕宿舍和办公室)【国保,清末建筑】;(3)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新四军苏浙军区一纵队司令部)【国保,清代咸丰年间建筑】;(4)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新四军苏浙公学)【国保,清末建筑】;(5)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方司令谭司令北山园住所)【国保,清末建筑】;(6)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新四军兵工厂)【国保,清末建筑】;(7)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中共长兴县委)【国保,民初建筑】;(8)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长兴县抗日民主政府)【国保,清末建筑】;(9)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新四军后方医院疗养所)【国保,清末建筑】;(10)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苏南区行政公署)【国保,民初建筑】;(11)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新四军被服厂)【国保,民初建筑】;(12)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新四军修枪所)【国保,清末建筑】;(13)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新四军鞋子厂)【国保,清末建筑】;(14)新四军《苏南报》社旧址【国保,清末建筑】;(15)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新四军苏浙军区报社编辑部)【国保,清末建筑】;(16)新四军苏浙军区政治部旧址【省保,清末建筑】;(17)新四军苏浙军区供给部旧址【省保,清末建筑】;(18)新四军苏浙军区江南银行旧址【省保,清末建筑】;(19)中共长兴县委秘密交通站旧址【县保】.本工程主要为施工图范围内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改造(新建消防水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安装、配电系统提升改造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配置等修缮工作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数量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所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20191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业绩;

投标人须具有业绩及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国家文物局、省(直辖市、自治区)文物局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以国家文物局、省(直辖市、自治区)文物局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 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日以来接过/□完成/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309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7.联系方式

人: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

地址:长兴县煤山镇

人:沈工

电话:0572-60782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慧兰路99号浙江慧兰科创中心8楼

人:丁工

电话:0572-3321015

监督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