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嘉湖智能制造园项目一期已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2311-330503-04-01-90796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湖州嘉湖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 浙江天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湖州嘉湖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嘉湖智能制造园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嘉湖智能制造园项目一期投资估算约13500万元,工程概算约12352.81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0226.4047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一期盘活存量用地约26.31亩,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40100平方米,包含建设标准厂房7幢(其中1号厂房建筑面积4176.74平方米;2号厂房建筑面积6283.27平方米;3号厂房建筑面积5047.43平方米;4号厂房建筑面积5047.43平方米;5号厂房建筑面积2649.96平方米;6号厂房建筑面积2649.96平方米;7号厂房建筑面积4454.35平方米)、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450.2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211.41平方米)、传达室建筑面积43.33平方米、消防水池和完善道路、绿化、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用于园区工改拆迁优质企业的回迁。。建设地点:练市高新园区正导路西侧、湖盐西路北侧 。
2.2招标范围:包含建设标准厂房7幢、办公楼1幢、配电房、消防水池以及完善道路、绿化、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226.404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R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2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 月17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浙江湖州嘉湖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
联系人: 冯先生
电 话: 13506727559
8.2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
联系人: 魏先生
电 话:0572-3130980
8.3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8.4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2024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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