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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发布日期: 2024-06-07  源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309-330503-04-01-9545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菱和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估价约39867.21万元,建安费约32714.26 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南浔菱和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A3305030670000231002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区域:湖州市南浔区

2.2项目规模: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远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万m3/d,分两期建设,本次一期工程规模为1.5万m3/d,包括DN700尾水管线,长约0.4km。其中公用部分构建筑物土建按3万m3/d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服务对象为菱湖化工园区与和孚化工园区工业废水。厂外污水输送系统:(一)和孚工业污水泵站:远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万m3/d,分两期建设,本次一期工程规模为0.5万m3/d。其中泵站土建及污水管线按1万m3/d一次建成,泵站设备分期安装。(二)污水压力输送管线:管径DN500,长约16km。厂外污水输送系统服务对象为和孚镇化工园区工业废水。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及监理全过程,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报批报建、施工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招标人负责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立项(如需中标人协助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中标人招标人名义办理项目相关其他审批手续,甲方予以相应协助。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管理。

2)施工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和相关服务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1)参与与造价相关的工程会议,提出与造价控制有关的意见;2)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期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含预付款、安全费),并在7日内提出当期付款建议书,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3)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并参与会商;4)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积极配合业主,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现场签证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现场签证的原始记录,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掌握真实资料。并监督检查现场签证项目的内容是否属实发生的费用,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5)负责施工过程中材料及设备等询价定价过程,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6)主动控制项目成本,包括对施工图纸的审核、隐蔽验收、现场计量,以及造价分析、成本测算等,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7)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造价控制(技术变更、工程签证的审核、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审核等)、协助工程结算审计相关工作;8)每月月底向招标人报送造价控制月报,月报中反映出本月完成的项目内容、已完成的工程量、已完成的造价、与计划的比较现场存在的问题及跟踪情况等,有效监控投资费用9)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审核,并出具初步结算审核报告,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风险提示,必要时需配合委托人与承包人现场对账。

2.4项目投资:39867.2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8312.22万元)

2.5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2.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考虑到本项目实际情况,在分阶段实施咨询服务的情况,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能力;

3.1.2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具有承接本项目工程造价服务能力的企业;

3.1.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3.1.2”3.1.3”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3.1.2”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0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工作,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或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监理专项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本项目监理服务,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浙江省外监理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材料(网页直接截图即可)】(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具备“3.1.2”条的单位)

3.2.3造价咨询专项负责人:负责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安装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专业如注册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专业可在造价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或造价员证书中体现,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具备“3.1.3”条的单位)

3.4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与监理专项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均不可兼任;

3.4.2本项目允许拟派监理专项负责人有在监项目?零个;□一个;□二个。(注: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若允许拟派监理专项负责人1个或2个在监工程的,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

3.4.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5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6】月【 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2024528日至2024531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2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4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628 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湖州南浔菱和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金融中心10层-8

人:李先生 话:0572-366665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8楼

人:杨晓娴、苏武杰 话:0572-2557283

8. 软件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18657183506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锁办理电话:4000878198

9. 远程不见面开标

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