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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妙峰公路及配套工程(湖州学院配套段)
发布日期: 2024-06-04  源地址

1.招标条件

妙峰公路及配套工程(湖州学院配套段)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湖新区审批【2024】2号(项目代码:2401-330552-04-01-67137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设计单位为中设科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代建单位湖州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妙峰公路及配套工程(湖州学院配套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妙峰公路及配套工程(湖州学院配套段)投资估算约22058.4 万元,工程概算约16110.675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5026.7376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道路北起环北路西延,向南途径青创路,南至规划沿山路,道路总长约601米,宽65米(道路宽40米,两侧配套工程宽度各12.5米)。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高铁站西侧,西苕溪航道南侧,规划西塞科学谷内

2.2招标范围:工程为新建道路,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市政管线、电力管道、照明设施、配套绿化、公交站台、箱涵、交通设施、燃气保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026.7376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能力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1911日以来承接过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市政道路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上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三者缺一不可),若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对各中标候选人该业绩进行公示,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进行处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5?【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2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1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招标人需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6 250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代建人:湖州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吴兴区红丰路1366号;湖州市仁皇山路501号

联系人:熊必章 、滕

话:0572-2535365

8.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戴山路1888号吴兴科技创业园B幢5楼

联系人:高婧靓、沈萍萍

话:0572-2068728

8.3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8.4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5 17日至2024520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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