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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湖新区 2013-15 号地块(生态墓园)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11  源地址


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新区 2013-15 号地块(生态墓园)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项目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码:2311-330500-04-01-31385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本标设计费估价230万元招标人为湖州市共美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A3305010650001632001(JFW-003S)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邱亩山区块,东侧为岘山路,南、西均为山体,北侧为湖州市殡仪馆。

2.2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543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 (殡葬用地)。容积率0.3-0.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具体详见规划条件《邱亩山区块-1号地块主要规划条件及红线》—湖城规330552202300014号。墓位数量不少于9万穴。项目方案设计须合理可行,后期根据业主或相关部门要求调整。

2.3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后期配合服务设计过程中的所有专业(除注明外)的设计工作,具体见“设计任务书”。

注: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纳入后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不包含在本次设计招标中,将另行选择设计单位。

2.4设计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类设计:

含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等。

2)专项设计:

市政设计、景观设计、墓位产品设计、山体安全及修复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含人防标识标牌设计)、防雷设计、节能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抗震支架设计、钢结构设计、PC装配式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绿建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标识标牌导引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办公接待公共区域)等。本次招标不包含的专项:电力、燃气、BIM设计。

3)其他:

1)市政设计:包括设计范围内,道路、桥梁、排洪沟、给排水、照明设施及管线综合设计等。

2)景观设计:包括设计范围内,室外总平面设计、场地竖向设计、铺装、绿化、照明、景观道路、围墙、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停车位)、人工水系驳岸(如有)、户外家具及景观设施设计等;景观设计需结合周边地块统筹景观方案。

3)墓位产品设计:包括设计范围内,提供室内、室外各类墓位产品样式及尺寸、产品分布。

4)室内装饰设计(办公接待公共区域):含硬装和二次机电、常规室内灯光等。

5)山体安全及修复设计:山体安全及修复,截洪沟、撇洪渠布置、挡墙等支护结构及养护等。

6)所有设计均为方案、初设及后期配合服务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满足国家规定相应阶段相应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并满足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报批、报审深度要求。

4)以上内容为招标人列出的主要设计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分项类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如有遗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费用不另行计算。

2.5设计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尊重湖州当地殡葬习俗的同时积极接纳科学与文明的设计理念。通过构筑适宜植被、人文景观使之能够融入城市环境,提升城市风貌;改变传统墓园孤寂、悲凉的印象,赋予其更多的文化内涵,为逝者创造一个生态、宁静、祥和的安息场所;给逝者家属提供一个可以寄托哀思、慰藉精神的祭奠空间。设计内容包含:墓位产品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及山体安全、修复设计等。

2.6设计质量要求: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2.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设计成果获得相关部门确认或审批,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做好后期配合服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

2.8设计周期: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确定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

2.招标人明确启动初步设计工作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3.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的资质须满足下述第1)项或同时满足下述第 2)3)项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风景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区域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3.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

3.3.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 子交易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条款。

3.3.4 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 5 天内) 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 “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 注 册 咨 询 、 技 术 服 务 电 话 : 4000878198 CA 锁 办 理 :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2024425日至2024428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示。

5.投文件的递交:

5.1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6129时30分。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标、定标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 (试行) (湖公管办【2022】2 号) 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共美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二里桥路1019号畅欣商务楼B座212室

人:陈诗丽、夏杨 话:0572—253535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吴兴区工业路1号数字经济产业园B幢2206室

人:姚甜甜葛亮电话:0572-2065585

9.软件技术支持:

9.1 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0572-22200280572-2559790

务热线: 4009980000

9.2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