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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湖共富产业园施工
发布日期: 2024-04-30  源地址

白马湖共富产业园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白马湖共富产业园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330522-04-01-682035),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长兴金合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兴金合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马湖共富产业园的基础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亿元,白马湖共富产业园系长兴氢能研究院项目一期子项目,主要内容为长兴氢能研究院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约68亩,总建筑面积约165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办公楼试验研发楼试验楼其他试验研发设施基础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装配厂房单跨跨度为30,部分基坑深度超6米。建设地点:浙能长广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水电安装、电梯、消防、智能化、暖通、室外给排水管网、燃气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69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00 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保障;(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投标人自2019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完成过总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缺一不可。证明资料须体现时间、项目属性、规模等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

3.7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 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4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202304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20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金合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A座17楼1701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72-62959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联系人:郑工、唐工

电话:0572-6250311

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交投集团法务审计部

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商务楼

联系人:沈部长

联系电话:0572-629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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