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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县级安息堂建设(一期)项目—边坡治理工程
发布日期: 2024-04-09  源地址

长兴县县级安息堂建设(一期)项目—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县级安息堂建设(一期)项目—边坡治理工程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401-330522-04-01-309085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殡葬服务所,招标人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预算约776万元,建设规模:拟建的长兴县县级安息堂建设(一期)项目,类型为殡葬用地,场地位于坡地之上,由南到北筑基不断升高,用地边界内山体的最高处为 62.0m,最低处为 37.0m,山体的坡度为 22%。为场地整平需要,于场地北侧、东侧形成挖方边坡,拟开挖边坡垂直高一般3.0~19.0m,需要对该段永久边坡进行治理,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期限同坡脚保护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为永久性边坡,建设地点:小浦镇高地村汤家山,殡仪服务中心北侧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开挖边坡、场地平整、边坡治理、挡墙护坡及生态绿化、监测及试验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工程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 1 1 日以来(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或边坡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a 中标通知书,b合同,c 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a、b、c 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证明资料须体现时间、项目属性、规模及所承担的工作等要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上述三项资料对项目规模或属性的描述不一致时,按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 04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202304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430 上午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7.联系方式

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660号 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幢601室

人:韦工 人:吴工

话:0572-629 8873 话:0572-6025960

箱:/ 箱:1211191898@qq.com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人: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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