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吴兴区东林镇星联村温氏种鸡场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文件以吴政函[2023]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星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兴区东林镇星联村温氏种鸡场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吴兴区东林镇星联村温氏种鸡场 2023 年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吴兴区东林镇星联村内(具体由招标人指定);规划整治面积 21.3865 公顷,规划新增耕地 20.7251 公顷,其中新增水田 20.7251 公顷。
本标段招标范围: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土地整治工程,灌溉水利工程,新建生态砌块护岸、田间道路工程及圩堤,渠系建筑物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泵站工程等施工内容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概算投资约687.3543万元;计划工期:2个月(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提供投标人2024年4月15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3.3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9: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
4.2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jy.huzhou.gov.cn/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7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8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ggzy.huzhou.gov.cn:7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 开标网址:(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网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人民政府网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星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星联村沈家墩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572-33210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苕溪西路99号镭宝大厦16楼
联 系 人:谈女士
电话:0572-2170128
8.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 :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1、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提供投标人2024年4月15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本项目三类人员证书应为电子证书,否则视无效标处理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投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自2024年1月1日起)。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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