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埭溪镇美妆情景商业街室内装饰工程已由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项目代码:2401-330502-04-01-14650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美妆(湖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美妆(湖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埭溪镇美妆情景商业街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埭溪镇美妆情景商业街室内装饰工程投资估算约900万元,工程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8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一层装修面积约3438.1平方米,二层装修面积约413.4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埭溪镇美妆博物馆东北侧,东侧为上沈路。
2.2招标范围:一层主要包括公共走道区、休息区、公共管理用房(含垃圾房)及公共卫生间,二层主要包括公共连廊及公共卫生间,装修内容包括装修装饰、给排水、暖通空调、电器、弱电、消防、监控及智能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88.5806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上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三者缺一不可,若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对各中标候选人该业绩进行公示,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进行处罚);
3.4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4.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4.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5?【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R(1)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 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2)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4 月2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 。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 月23 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美妆(湖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美妆大厦
联 系 人:孙佳枫
电 话:0572-2962098
8.2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777号
联 系 人:陆毅、梁昌俊
电 话:0572-2878778
8.3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8.4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1 月5 日至2024年1 月8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9.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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