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浔铂雅湾项目-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2311-330503-04-01-7448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州瑞威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398.5万元,招标单位为湖州瑞威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标段包编号为A3305030670000170001。
2.1项目地点:地块位于南浔区塘北单元,北至现状河流,东至吴越路,西至现状河流,南至318国道
2.2工程规模:本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8036.2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22358.24㎡,地下总建筑面积约75678㎡,地面建筑功能含住宅、公寓、商业、幼儿园、配套等。
2.3招标范围:地块的概念方案、方案深化、扩初设计及概算编制,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包含所有建筑物(含地上及地下)的单体方案、扩初设计、后续设计变更及设计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以业主指令为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项目投资:总投资约223710万元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2.6技术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2.7设计周期:30日历天完成并提交最终方案设计文本。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因2023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2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4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咨询电话:0572-3917537、302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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