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项目及煤山镇绿色制造产业园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项目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3〕98 号(项目代码:2308-330522-04-01-16093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兴煤山永昶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长兴煤山永昶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2 煤山镇绿色制造产业园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3〕103 号 (项目代码:2310-330522-04-01-12904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建单位为长兴煤山永昶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代理公司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两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1: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项目工程概算2700万元,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 4.3 亩,总建筑面积 1633.7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粗细格栅净井与集水池、调节池、二级 AO 池、二沉池、 一体化磁混凝沉淀装置、清水池、污泥浓缩池、设备用房、管理用房以及监测用房,建设地点:煤山镇国家级开发绿色制造产业园东部区块,煤山污水处理厂北侧地块。
2.1.2项目概况2:煤山镇绿色制造产业园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工程概算1700万元,建设规模:本次尾水管道设计起点为发展大道 与 S301 交叉口北侧(工业园区),终点位于煤青线与 S301交叉口北侧现状污水厂内,管道全长共计约 3977 米,其中 DN1200 管约 200 米,DN800 管约 3777 米,另含一座 1.0 万吨/日规模的污水一体化泵站,建设地点:煤山镇国家级开发绿色制造产业园东部区块,煤山污水处理厂北侧地块。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1: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1座0.5万吨/天的再生水利用系统及配套管道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2.2招标范围2:煤山镇绿色制造产业园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1座污水泵站 1.0 万 m3/d(平均日),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道铺设、污水井浇筑、新建路灯、摄像头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2020 年1月1 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缺一不可。证明资料须体现时间、项目属性、规模等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 月30日09 时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煤山永昶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煤山镇新街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绿城玉兰花园1100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范工
电话:0572-62975975 电话:15757154502
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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