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蛋鸡产业链建设项目(二期)--年产1.7万吨高品质可生食蛋鸡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蛋鸡产业链建设项目(二期)--年产1.7万吨高品质可生食蛋鸡产业园项目已在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305-330522-04-01-11540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长兴瑞达牧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兴瑞达牧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泗安镇毛家村,总建筑面积约29790平方米,其中最大跨度约33米,主要内容:(1)钢结构7#~10#鸡舍建筑面积约6590平方米;(2)钢结构1#~6#鸡舍及连廊建筑面积约14862平方米;钢结构蛋品车间建筑面积约4772平方米;钢结构转运棚建筑面积约562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190平方米;1#、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共约395平方米;变电室建筑面积约247平方米;洗消间建筑面积约114平方米、污水处理池建筑面积约620平方米(内含一体化MBR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48m3/d))、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约346平方米、门卫室及大门、厂区围墙、内部道路工程、挡墙防护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含空气能热水机组、无塔恒压供水设备等)、购置安装配套年产1.7万吨鸡舍养殖成套设备(单栋鸡舍饲养数量≥10万只)、鸡蛋分选成套设备(≥12万枚/时禽蛋分选设备)、后段包装线设备、柴油发电机组(900kw)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及初步设计图纸。项目工程费约1200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初步设计深化、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养护及保修服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设计范围:包括各阶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钢结构、设备基础、强弱电、智能化、亮化、装修、综合管线、室外附属配套(含挡墙防护、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室外道路、室外管线综合及雨污水等)、交通标志标线(含车位线)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测绘勘察(补勘)及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不含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非标准设备设计、专项设计配合(如有,如供电、燃气、有线电视、供水、通信等)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及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专业化设备的采购安装、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绿化景观)等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项目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①、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包括指用于支付给工程总承包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以及组织招标、工程咨询、办理竣工验收等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②、项目实施发生的专项费用,包括工程保险费、试验检测费(含常规检测、桩基应变检测、钢结构专项检测等)、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联合试运转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测绘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等费用。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 日历天,施工工期500 日历天。
2.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2.5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5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在建工程包括限额以下所有工程)。
3.6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2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A类证书。
(5)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7)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瑞达牧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泗安镇毛家村
联系人:杨书记
联系方式:13735138018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联系人:王喆
电话: 0572-6061088(15857238103)
长兴瑞达牧业有限公司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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