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照明工程施工(第ZM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照明工程施工(第ZM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嘉发改[2019]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浙嘉交许[2019]42号、浙嘉交许[2019]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5789 ;本次招标估算价:约1081万元
2.2建设规模:主线位于新仓镇平廊公路与广全公路交叉口(K4+291.143)至S202省道(K34+305.6),里程长度约30.014公里;连接线位于新仓镇平廊公路与广全公路交叉口(LK0+000)至杭浦跨线桥南侧桥头(LK4+100),连接线全长约4.1公里。
本次工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即第ZM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广陈镇段(桩号K10+376.467至K14+139.9)、平湖城区段(桩号K18+575至K21+896.631),非城镇区域段(桩号K4+291.143~K9+732.759及桩号K14+526.2~K16+600)等交叉口设置中杆灯照明。工程共涉及12m单挑路灯、12m双挑路灯、15m中杆泛光路灯、12米单挑桥上路灯、低位道路灯、照明控制系统、敷设管道及电缆、过路井等所有机电工程的实施、试运行、培训与测试、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的保修等(以施工图范围内工作内容为准)。
2.3技术标准:本项目为一级公路,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和《公路照明技术条件》(GB/T 24969-2010)按照公路一级照明等级设计。
2.4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保修期 12个月。
2.5招标范围: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施工图纸中路灯、管道、过路井、电缆、控制箱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6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自2018年7月1日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新 (或改、扩) 建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0 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4234;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 、保证保险 (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 、400-857-6077) ;担保公司 (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 担保;电汇、网银转 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可写简称) ,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 (标段) 保证金收退双 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28日09时00分。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公路交通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专业承包资质) 为 AA 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
4.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嘉兴) (网址:http://jxsz 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登录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嘉兴)(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内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1月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11月10日前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遗书 (补充、答 疑、澄清) 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28日09:00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投标文件切勿送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 (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 ,寄件或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 (收件人:林敬,联系电话:0573-89976206) , 以便公证人员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
注:①凡是需要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嘉兴市誉天公证处的招投标项目必须进行线上登记 (微信搜索小 程序“嘉里办”,主页“招标文件接收”填写相关信息) ,并于邮件送达后登入小程序“嘉里办”在“我 的→我的邮寄”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无需致电或以其它方式告知接收单位。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 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 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EMS或顺丰,便于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投标 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需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需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 ,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30 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 电话录音、 微信、QQ 等形式作出回复。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573-85825853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856978863@qq.com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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