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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实验小学画溪校区新建工程监理长兴县实验小学画溪校区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日期: 2023-09-28  源地址

长兴县实验小学画溪校区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兴县实验小学画溪校区新建工程已由长发改投资[2023]84号文(项目代码:2201-330522-04-01-682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亩,总建筑面积35150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48班,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报告厅、图书馆、食堂及体育馆、垃圾房、风雨连廊、门卫、消控、监控、配电间等其他配套用房,300米环形跑道、篮(排)球场8个、足球场1个等体育设施及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其中食堂及体育馆最大单跨度31.8米。

项目建设地址:画溪街道,东至学子路,南至雉洲大道,西至莲珠路,北至玉兰路南侧。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20895.39万元

监理标段划分/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30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2.2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长兴县实验小学画溪校区新建工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水电安装、精装修、智能化、电梯、暖通、幕墙、光伏、300米环形跑道、篮(排)球场8个、足球场1个等体育设施及市政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充电桩、监控、室外道路及广场、停车场、雨污水等)、绿化、室外综合管线(包括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等工程等施工内容等基础设施配套等所有相关工程施工以及设备采购安装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施工招标、设备招标等,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本次监理服务费约206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浙江省外监理企拟投入项目总监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办理进浙备案,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

?零个;一个; □二个。

(注: 招标人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的,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该项目为级工程,投标单位总监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③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中建设规模和特征的 ,还应提供竣工图。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3.3拟派项目总监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 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3.4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20日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

招标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

电话:0572-62988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联系人:郑工

电话: 0572-62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