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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
发布日期: 2023-09-22  源地址

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576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23〕20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浙嘉交许〔2023〕500009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jiaxing.gov.cn)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平申线(Ⅲ级)航道南侧,G15 高速以西1公里处

2.2建设规模:用地86.8亩,建设45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设计和建设),陆域部分:采用双轴水泥搅拌桩地基处理;堆场道路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路面结构;水工建筑物结构:采用低桩承台重力式结构其中2个顺岸式泊位分别位于港池东侧和西侧,其余2个泊位分别位于挖入式港池东西两侧,泊位总长度280米,码头前沿距杭平申线航道中心线54米,回旋水域设置在码头前沿,后方陆域主要布置散货料库、重箱堆场、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综合楼、管理用房、变电所、厂区道路及绿化等

2.3技术标准:项目根据《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的标准规划建设。本项目泊位按500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设计和建设)

2.4招标范围: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本次招标主要包括码头作业区、散货料库、重箱堆场、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厂区道路及绿化等,同步建设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3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保修期)12个月

2.6概算金额:19383.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870.92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资格审查要求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截止日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9220900分至20231017900

4.3请各投标人登陆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106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1091700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790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快递外包装上务必注明项目名称,不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7楼,收件人:徐晓青,联系电话:15824316899。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徐晓青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2) 各投标人寄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会议开始之前,由监督查验上述资料。

(3)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并加盖公章)),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jiaxing.gov.cn)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招标文件下载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

补遗书下载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39号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邮编:314300 邮编:314300

联系人:安联系人:黄侃赟

电话:0573-86080330电话:0573-86180051

传真:/传真:0573-86180037

2023922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

承诺提供不少6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

2018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500 吨级及以上的新(改)建(不含整治工程和维修工程)内河码头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20187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

1、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情形。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格要求

目经理

1

1、2018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一个500吨级及以上的新(改)建(不含整治工程和维修工程)内河码头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级建造师证书(专业及等级)注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路水运(R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

(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R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安全负责人

1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R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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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