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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发布日期: 2023-09-15  源地址

1.招标条件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湖新区审批〔2023〕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JS2023-069X-HS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4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11个公共卫生间的升级装修装修面积共计为1318.6平方米和外立面修缮面积为1054.9平方米。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太湖新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南太湖新区公共厕所服务提升项目共包含11个公共卫生间的升级装修和外立面修缮(项目包含春江名城公厕,凤凰明珠公厕、杭长桥北路苕溪家园公厕、环庄路三洋阳光公厕、夹山漾公厕、外庄公园公厕、溪唐路清河嘉园公厕、溪唐路珠宝商城公厕、相几漾公厕2个、新湖路龙溪小区公厕等),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需求

本次招标控制价462.512078万元。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设计资质和1家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4□自///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1)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818日至2023年821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等下载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7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其他:/

6.联系方式

人: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址:湖州市吴兴区红丰路1366号

人:朱晓峰

话:0572-2110206

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人:邓旭

话: 0572-2567837

箱:253951708@qq.com

7.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招标、投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2023年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