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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景观绿道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 2023-09-15  源地址

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景观绿道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景观绿道改造工程已由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批复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212-330451-04-01-688828、嘉开经发初【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天琴湖周边、七一港沿河景观绿道。

2.2建设规模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景观绿道改造改造工程预计总改造面积约2.2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天琴湖周边绿道改造,景观栈道、廊架、休息坐凳、跨河桥梁,主要出入口景观,钢结构、人才公园、照明系统、环卫垃圾桶、主要出入口车辆进入车档、旧石材铺装改造、标识标线等;七一港沿河景观改造工程包括:原有绿道彩色沥青翻新、景观亭修缮、膜结构修缮、绿化改造、庭院灯、原有花岗石铺装修缮整治及面层铺装火烧或高压冲洗,景观廊架,休息坐凳,标识标线、主要出入口的下层植物改造、庭院照明灯、主要出入口的车辆进入车档等。

项目总投资约1568.39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413.0497万元。

2.3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景观绿道改造工程,包括天琴湖区域及七一港沿河景观绿道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及工艺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养护、协调等负责管理各参建单位配合工作。主要内容为:

①人才公园(天琴湖区域)改造:

改建3米宽环保EPDM彩色高品质塑胶环湖绿道约820米(部分基础翻建,部分新建);

新建3米宽水天一色波浪立面栈桥约76米;新建3米宽特色波浪栏杆景观桥约30米;

不锈钢围边花坛约155米;新建水磨石广场铺装约1000平方米;波浪形水磨石条形坐凳约75米;新建荷叶造型休憩景观构架大小组合共13个;迎宾集散广场出入口(结合“人才公园”草坪立体字);宣传展示阳光草坪约3000平方米;新建台阶坐凳结合高差树池花坛约288平方米;天鹅养殖区修缮(包含围挡、天鹅屋)约500平方米;亮化照明系统(庭院灯、洗墙灯、灯带等)、监控系统接至12号楼2层机房,标识标线等。

在绿道路径及改造铺装不影响的条件下,充分根据现场保留现状乔木,对中下层植物进行梳理保留,对保留花岗岩铺装及园路等进行火烧冲洗及维修等。

在园路中增加美观垃圾桶等城市景观家具,坚固、美观、实用。

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车辆禁入桩(需美观、坚固、耐用,同时需可以让精细化保洁车辆通过)。

设计苗木需经济实惠,不可设置特别树种,绿道两侧采用落叶树种,并采用开花植物,保证一年四季有观赏花卉,部分水域种植水生植物,下层植物需耐养护,易养护。

②七一港绿道改造:

对七一港现状红色沥青园路改造翻新约2000平方米左右;

对原有2个公厕内装修、外立面进行改造升级,结合园区的发展定位与特色,经济实用的色彩与立面升级;

园路现状部分易积水点,合理增加排水井;现状花岗岩路面进行修缮及火烧冲洗;现状膜结构修缮1处;拆除现状破损老化景观亭1处;

在保留现状乔木的基础上对主要出入口节点下层植物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禁入桩(美观、坚固、耐用同时需可以让精细化保洁车辆通过)等

新建监控系统接至12号楼2层机房,亮化系统,增加果壳箱等。

下层植物需耐养护,易养护品种,不得设置价格高,难养的树种及品种。

2.4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1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20日历天内);

其他要求:①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②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工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安全文明标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中标价65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或中标价65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上述①,②提供一项即可),且能体现中标金额、工程类别(景观绿化工程)等要素,其余不予认可。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评审要素时,须同时提供该项目的建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用以证明该项目为景观绿化工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备案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www.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1.4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或网站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法流程的提示>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3.2.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中标价65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中标价65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上述①,②提供一项即可),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中标金额、工程类别(景观绿化工程)等要素,其余不予认可。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评审要素时,须同时提供该项目的建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用以证明该项目为景观绿化工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备案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3.3.2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注: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可兼任。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3.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3.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止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整。

5.1.1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黄晓霞,联系电话:0573-82087792

5.1.2电子投标文件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应全面完整,格式要求为PDF格式或其他不可修改的格式。涉及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盖章(或签字)的内容页均应按要求盖章(或签字)后清晰扫描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办[2020]37号)执行, 投标人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客服QQ:1208331268、431005545。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收 款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账 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36号 地址:嘉兴市城东路83号四楼

邮编:314001 邮编:3140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黄晓霞

电 话:0573-83387773 联系电话:0573-8208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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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