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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海塘安澜工程(嘉兴电厂海塘)
发布日期: 2023-09-15  源地址

嘉兴港区海塘安澜工程(嘉兴电厂海塘)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区海塘安澜工程(嘉兴电厂海塘) (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项字[2023]25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嘉兴电厂前沿,为现有海塘原址提标加固。加固范围为现有全部一线,工程堤轴线西起益山山体,东至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海塘,总长度1.32km,工程等别为Ⅰ等,建筑物级别为1 级,本工程海塘所对应的防御标准为300 年一遇,即300 年一遇设计高潮位加300 年一遇风浪爬高。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1)砼扭王字块体预制,(2)砼螺母块预制,(3)迎水侧砼隔墩浇筑,(4)迎水坡原四脚空心块塘渣填筑整平,(5)砼扭王字块安放,(6)C40钢筋砼栅栏板浇筑(含C15砼找平和四脚空心块拆除),(7)塘身背水坡清基及原浆砌石护面拆除,(8)后坡砼螺母块安放,(9)堤顶挡浪墙加高(含泵房段挡墙拼宽加高),(10)堤顶路面铺设,(11)衔接段道路铺设,(12)改建段道路铺设,(13)新建段道路挡墙浇筑,(14)新建段道路铺设,(15)背坡及护塘地绿化,(16)排水沟浇筑,(17)标准化和信息化施工,(18)新建旱闸等

相应概算投资约7204万元,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2)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见附表

3.3 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15日至2023年101109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1109时00分整。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 年1011日上午900 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送达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收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3-85528457);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准时、准点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积极与快递公司联系,招标代理仅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的接收,因投标人自身或快递等原因造成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

注:如采用邮寄方式,则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不利于投标人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地址:嘉兴港区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邮政编码:314201 邮政编码:314201

联系人:陆工 联系人:陶晓燕

电话:0573-82428231 电话:0573-8552845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51631265@qq.com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 7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8 7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国内单个合同金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堤工程(或海塘工程或沿海滩涂围垦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5

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2

项目负责人自2020 7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20187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堤工程(或海塘工程或沿海滩涂围垦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注: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 (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査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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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