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火炬路(秀园路-雁泾港)道路工程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秀洲发改批〔2023〕173号(项目代码:2304-330411-04-01-8226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西起秀园路,东至雁泾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道路工程总长度约1.8km,用地面积744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新建车行道、人行道,完善配套交安(智慧)设施;新建桥梁1座;沿线新建雨、污水管道、绿化;本次招标不含强电、弱电、道路亮化、多杆合一、综合管沟工程。概算总投资17917.64万元,工程费用12272.0377万元。
2.3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1)项目咨询服务目标:实现项目的进度管理目标、投资管理目标、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2)专业咨询服务目标:①提供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审价结果误差率要求不得超过±2%;②提供项目工程监理专业咨询服务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达到“南湖杯”优质工程标准、达到市级安全标化工地。
2.4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和其他服务。
工程施工监理:施工图包含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本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资金控制、合同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及其他相关工作,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数量不得低于嘉建委建(2017)197号的相关规定。
(2)造价咨询:包括对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②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评审意见;③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询价等发生的费用;④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提供完整的全过程跟踪评审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做好造价指标统计以及资料归档工作,并填写资料清单;⑤提供施工过程结算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并出具审核报告;⑥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造价服务);⑦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和其他咨询服务等工作。
(3)其他:为招标人提供其他跟本项目相关的协调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5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内含有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表述;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和各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资质确认联合体的资质),且联合体(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同时具有①+②: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3.2项目监理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单位委派。
3.3.3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单位委派。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均需独立配备,不得兼任。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以投标人的账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9日09时00分止。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并将所有疑问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17:00。招标人将于2023年9月2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澄清、补充、修改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招标文件和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9日09时00分。
5.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至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收件人:林敬,联系电话:0573-89976206/17305882839,由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注:①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林敬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
招标人: | 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 1581号秀宏大楼 | 地址: | 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05室 |
邮编: | 314000 | 邮编: | 314021 |
联系人: | 钱先生 | 联系人: | 施伟昊 |
电话: | 0573-83635659 | 电话: | 0573-82062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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