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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嘉兴)氢能创新中心三期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日期: 2023-09-08  源地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嘉兴)氢能创新中心三期工程已由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嘉港区【2023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9-330452-04-01-372172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业主为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嘉兴港区乍浦镇明君路以南,瓦山路东侧,一期二期南面。总用地面积38725.85㎡,总建筑面积69308.4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087.41㎡;地下建筑面积:20221.05㎡。研发中试中心(A、B、C,由连廊连接)地上三层(首层层高10.5m,二层层高6m、三层层高6m),建筑高度22.5m;展示厂房地上二层,局部夹层(首层层高12m,其中夹层高4m,二层层高6.5m),建筑高度18.65m;服务中心地上二层(首层层高5m,二层层高4.5m),建筑高度9.5m;地下室(研发中试中心、服务中心)地下一层(层高3.9m,有地上建筑部分层高5.4m)。室外道路约11300m3,铺装约5500m2,机动车位约2780m2,非机动车车位约730m2,绿化面积约11600m2(其中红线外约5000m2),桥梁2座,围墙1588m(整个园区),岗亭5座(整个园区)。

2.2招标范围:长三角(嘉兴)氢能创新中心三期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研发中试中心、展示厂房、服务中心含精装修、地下室、基坑围护)、安装工程(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室外工程(道路、铺装、给排水、景观绿化、桥梁、驳岸、围墙)、海绵工程等与本项目有关内容的所有监理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三)其他:

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范围含项目属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20207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投标人凭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账户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108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送达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收件人:陶晓燕,联系电话:0573-85528457 );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准时、准点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积极与快递公司联系,招标代理仅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的接收,因投标人自身或快递等原因造成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

5.2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 联系方式

人: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人: 址:嘉兴港区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电话:0573-85637039 联系人:陶晓燕

电话(传真):0573-8552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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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