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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路(秀园路-雁泾港)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 2023-08-25  源地址

火炬路(秀园路-雁泾港)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火炬路(秀园路-雁泾港)道路工程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秀洲发改批2023〕173号(项目代码:2304-330411-04-01-8226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招标人为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西起秀园路,东至雁泾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道路工程总长度约1.8km,用地面积744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新建车行道、人行道,完善配套交安(智慧)设施;新建桥梁1座;沿线新建雨、污水管道绿化;本次招标不含强电、弱电道路亮化、多杆合一、综合管沟工程。概算总投资17917.64万元,工程费用12272.0377万元。

2.3招标范围:火炬路(秀园路-雁泾港)道路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BIM服务及技术应用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南湖”优质工程标准。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标化要求:达到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具体按嘉兴市相关文件执行)。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级资质和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市政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1.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2 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3.2.1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2承担过市政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3.3.1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3.4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

3.3.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通知:建设部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3.6根据住建部关于企业资质延期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三类人员证书延期的通知,投标人相关证书过期的,提供延期通知复制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3.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5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825日至2023年9260900分止。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91117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260900分整。

5.1.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林敬收,0573-89976206)。邮寄要求: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的必须进行线上登记(微信搜索小程序“嘉里办”,主页“招标文件接收”填写相关信息),并于邮件送达后登入小程序“嘉里办”在“我的→我的邮寄”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无需致电或以其它方式告知接收单位。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①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4088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 1581号秀宏大楼

地址:

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05室

邮编:

314000

邮编:

314021

联系人:

先生

联系人:

施伟昊

电话:

0573-83635659

电话:

0573-8206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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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