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夹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场地平整(二标段)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项目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夹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场地平整(二标段)经长发改投资(2023)82号(项目代码:2201-330522-04-01-908800)文件批准建设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夹浦镇。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本次地块按照区域位置分为1号区域、2号区域、3号区域、4号区域、5号区域。实施范围为1-5号区域内场地的开挖及回填,本项目开挖总方量为6015.3m3(含剥离方量),回填总方量共18014.6m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本次招标工程的总投资约11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6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5.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夹浦新街11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2-6016249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联系人:王喆、王佳珺
电话:0572-6061088(15857238103、13587252378)
202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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