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秀洲区油车港镇百花庄村等2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秀洲区油车港镇百花庄村等2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秀洲全域整治 【2023】7号(全省统一赋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嘉兴市麟湖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麟湖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分布于秀洲区油车港镇,整治面积157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2023年度秀洲区油车港镇百花庄村等2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主要涉及建筑垃圾开挖深埋、表土剥离及复原、场地平整、清淤等内容,建设高效节水灌区4个,共计1574亩,建设泵站3座,新建排渠工程5181m,渠系建筑物79座,建设3.0m宽水泥路3828m,4.0m宽水泥路1100m,5.0m宽水泥路1730m,建设生态渠3521m及渠系建筑物若干,建设生态塘1座,道路绿化、稻田画、宣传墙及标识标牌等。相应概算投资约3747.6003万元,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2)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见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31日09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09时00分整。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林敬收,0573-89976206)。
邮寄要求: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的必须进行线上登记(微信搜索小程序“嘉里办”,主页“招标文件接收”填写相关信息),并于邮件送达后登入小程序“嘉里办”在“我的→我的邮寄”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无需致电或以其它方式告知接收单位。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麟湖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奥星路251号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7楼
邮政编码:314000邮政编码:314000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沈英/鲍思宇
电话:0573-89970236电话:18257356503/1595833496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64817058@qq.com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2020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或土地整治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之一(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完成身份核验,并在签到表上签到;身份核验时项目负责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主要负责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验证签到,或者签到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内的姓名不一致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列入“入评基准价”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后的“评分基准价”计算。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之一(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注: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 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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