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湖邻里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双溪湖邻里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303-330451-04-01-737696,已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批复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303-330451-04-01-737696、 嘉开经发初【2023】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位于西靠双溪路,北侧是槜李路,东、南临规划楮家东路。
2.2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51104.2m2,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31800m2,地下建筑总面积19304.2m2;同时配建相关设施。项目内容涵盖公交首末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发展中心、商业内容等。(最终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35291.2万元。
2.3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双溪湖邻里中心项目,项目内容涵盖公交首末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发展中心、商业金融、菜场生活配套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包括华数、三网合一(信号覆盖)、管道天然气、电力、自来水等。
注:华数、三网合一(信号覆盖)、管道天然气、电力、自来水等须委托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需做好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 740日历天。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送审稿。
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为710日历天。
其他要求: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安全文明标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1企业要求: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实行总包)资质;
3.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工程建筑面积≥3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满足(1)或(2)项要求):(1)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上述①,②提供一项即可)、单个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缺一不可,且能体现建筑面积(以施工或EPC业绩中的建筑面积指单个施工许可证标注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建筑功能类别等要素,时间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时间为准。(2)公共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个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或电子施工图审查报告打印件)为准,缺一不可,且能体现建筑面积、建筑功能类别等要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含带底商的住宅)、厂房。】 如名称为诸如**号地块项目等,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公共建筑的,须同时提供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附件)、或土地使用证(不动产证)、或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条件(用以证明该项目为公共建筑)。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外省施工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6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或网站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法流程的提示>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公共建筑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上述①,②提供一项即可),公证书不予认可】。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3.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8月9 日至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止。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1日10:00时。
5.1.1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办[2020]37号)执行, 投标人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客服QQ:1208331268、431005545。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账 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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