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泗安片区丰联佳苑东区安置房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泗安镇丰联佳苑东区安置房项目已在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项目代码:2209-330554-04-01-330923)备案且由长合区建设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兴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长兴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量总概算约为470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3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消防泵房、生活泵房及楼梯),建设地点:长兴县泗安镇。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泗安片区丰联佳苑东区安置房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扩初、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施工和管理、验收、移交及保修服务。
①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包括社区大堂、楼梯间、电梯厅、中心花园架空层等公区以及外墙面)、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通信、燃气)、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充电桩、室外道路及广场、停车场、雨污水等)、市政道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各类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等后续设计服务。
②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三通一平、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包括基坑监测)、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装修(包括社区大堂、楼梯间、电梯厅、中心花园架空层等公区以及外墙面)、消防、市政配套、亮化、景观绿化、人防(含人防区标识牌)、智能化、标识标牌、外立面工程、室外燃气、给水、通信、设备安装、相关设备购置等内容及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③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包括工程保险费,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专业工程的配合管理服务,环评等前期咨询服务,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代办施工许可证,档案备案,各阶段各类测绘测量服务,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消防及人防检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实际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除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相关检测),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含以上所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控制价46533.5917 万元。
2.3计划工期:7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2.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2.5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个;
3.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主要负责人应有岗位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由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兼任。);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单人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此处在建工程包括限额以下所有工程);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4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5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泗安镇
联系人:邱工
电话:1876823633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绿城玉兰花园1100号
联系人:范工
电话:15757154502
长兴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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