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7-330522-04-01-982344),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为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本次招标工程的总投资额约641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保障;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 类证书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必须有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三) 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
联系人:邱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16室
联系人:邱工
电话:0572-6038878
202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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