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单位为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南太湖新区是2019年省政府确立的六大新区之一,长东片区是新区的先行启动区和核心区,区域面积22.3平方公里。2019年省水利厅与湖州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谋划并启动了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
本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为:(1)堤防加固工程。提标大钱港堤防 8.2 公里、长兜港堤防 3.7 公里;(2)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整治 河道 52.6 公里;整治湖漾 5 处、93 公顷;(3)强排工程。新增口门强排能力 16.7 立方米每秒,废除圩内现有机埠;(4)其他配套工程。新(改)建水闸 21座、新建 5 万吨每天原水预处理厂 1 座、自动水位站 3 座(含自动水质监测)、自动雨量站 3 座和包括远程视频监控在内的闸泵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本工程总投资16997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103654万元。
2.2招标范围:综合性咨询服务“1”: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义务。含开工前报批和验收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设计与技术管理等综合性咨询服务。编制、收集、审查、整理项目法人一切资料及收集、审查、整理其它各参建单位的工程相关档案资料,满足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专项咨询服务“N”: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数字水利专篇、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竣工验收方面工作。
2.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资料。
2.4项目质量目标:成果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地方标准要求。
2.5项目投资估算:建安工程造价约 92448万元,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约1878.26万元。
3.1 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有:①工程咨询甲级资信(水利水电行业)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水利水电行业);②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及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本条款①、②内容与“3.1条款”相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承担单位的投标。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7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单位名称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 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 | 杭州市上城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2号楼607 |
联系人 | 朱先生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2-2931910 | 0571-87171187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有:①工程咨询甲级资信(水利水电行业)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水利水电行业);②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及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资信证书、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而被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查询结果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
1 | (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等其中一项执业(或职业)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以社保为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无法判断专业类别的以未配置该专业人员处理】。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专项咨询负责人要求。 (3)项目总负责人及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
2 | 项目总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项目总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而被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查询结果为准】。 |
4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
三 | 其他 |
1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本条款①、②内容与“3.1条款”相同。 (2)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承担单位的投标。 |
2 | 专项咨询负责人要求:(1)工程监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①具有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②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公开期限内限制投标的水利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公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理工作联合体方)及其拟派监理工程师(建设部颁发的除外)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证明材料:①须提供职称证书、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②③以投标时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查询结果为准;④须提供网页打印件。】 |
3 |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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