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工路文体项目及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纺工路文体项目及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已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批复的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204-330451-04-01-521334、2210-330451-04-01-174422号、嘉开经发初【2023】2号文、嘉开经发初【202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嘉兴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纺工路文体项目及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纺工路文体项目:东至纺工路,南至长水路,西至海盐塘,北至中环南路。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东至海盐塘,西至南湖大道,南至长水路(不包含嘉通集团地块),北至未来广场。
2.3项目概况:纺工路文体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5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和交通组织提升、水体净化,新建停车库(场)和服务设施,增加或完善公园出入口、休憩驿站、跑步道、骑行道,以及部分建筑外立面改造等。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总占地面积约65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提升、新建室外足球场、室外网球场及服务设施、休憩驿站、桥梁与园路、停车场等。总投资暂估约57500万元,其中纺工路文体项目约38000万元,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约195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0000万元,其中纺工路文体项目约27300万元,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约12700万元。
2.4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纺工路文体项目及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对纺工路文体项目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和交通组织提升、水体净化,新建停车库(场)和服务设施,增加或完善公园出入口、休憩驿站、跑步道、骑行道,以及部分建筑外立面改造等;对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提升、新建室外足球场、室外网球场及服务设施、休憩驿站、桥梁与园路、停车场等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具体范围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范围)。
2.5计划工期:
设计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含专项设计图纸和施工图预算)。
施工阶段:确保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其他要求:①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②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6质量目标
2.6.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总投资暂估约57500万元,其中纺工路文体项目约38000万元,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约195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0000万元,其中纺工路文体项目约27300万元,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约12700万元。
2.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上述(1)、(2)、(3)资质只要满足任何一条即可。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建安工程费20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EPC业绩或园林绿化类施工业绩。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
(6)省外企业需满足下列进省备案要求:(1)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2)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1.2本次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如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按纺工路文体项目及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两个项目分别拟派。
3.2.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纺工路文体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个建安工程费10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EPC业绩或园林绿化类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个建安工程费5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EPC业绩或园林绿化类施工业绩;纺工路文体项目及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各自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园林绿化类设计业绩(包含EPC中设计业绩)。
3.2.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纺工路文体项目工程施工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园林绿化类EPC业绩或园林绿化类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工程施工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园林绿化类EPC业绩或园林绿化类施工业绩;纺工路文体项目及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各自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均应满足上述要求。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纺工路文体项目及纺工路文体项目(海盐塘西侧)仅需拟派一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兼任。
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将于2023年7月19日上传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请各投标人的账号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1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公开发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办[2020]37号)执行, 投标人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客服QQ:1208331268、431005545。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收 款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账 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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